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