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禁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