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区奶产业发展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治区奶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优化调整生产布局,合理确定奶牛养殖规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