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奶牛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和乳制品生产者应当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构建良性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生鲜乳交易市场秩序。

鼓励乳制品生产者与奶牛养殖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