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设先进适用的质量追溯体系,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