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第三章 创新驱动第十四条有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质量技术创新研究,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运用与转化,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研发和应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