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施工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运输拆除建筑垃圾时,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并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

(二)安装视频监控、号牌识别等技术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信号实时传输至建筑垃圾监管信息服务平台;

(三)配备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建筑垃圾装载,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