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提高建筑垃圾处置水平,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