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实施办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