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药品广告和价格第三十二条有效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药品广告以及有关宣传资料,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不得超出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的范围。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