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