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节假日运输的组织调度,在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可以调整客运班车发车线路、班次、停靠站点、时间。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统一调度。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