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六条有效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的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