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衔接联动等工作机制,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