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四条有效涉及重大体制和政策调整的重大事项议题、决议决定草案及讨论中的重要分歧意见,应当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