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套取、挪用、贪污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退回、追回,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