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有效开展核心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处理个人信息的,不适用本条例。开展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网络数据处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