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运行、维护电子政务系统,存储、加工政务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明确受托方的网络数据处理权限、保护责任等,监督受托方履行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