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五章 药品边境贸易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进口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药材或者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国家规定实施管制的进口药材、出口药品,海关凭相关许可证件办理通关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