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第二十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取水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