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黑土地保护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用养结合、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农业生产经营者实施、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