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四章 生产废弃物与厕所治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应当通过堆肥还田、制造有机肥等方式,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建设集中堆肥池处理畜禽粪污。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