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章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第二十五条有效从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作业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知识,能够识别常见的病媒生物种类,掌握正确的病媒生物杀灭方法和安全防护方法,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