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发区条例第八条有效开发区管理机构是所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经济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服务等职能。设立管理机构的开发区,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依托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牵头协调,依法做好开发区的行政执法等事项。未设立管理机构的开发区,开发区的行政审批、执法等事项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承担。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