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统筹安排立法工作。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草案和立法计划草案,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落实。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