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参照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