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建设实施和规范管理,逐步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智能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数据共享、开放、利用的需要,参与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