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或者宪法精神情形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请求。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