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的参考依据。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