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城市建设档案馆等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城市建设领域或者其他专门领域、某种特殊载体形式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