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章 伤害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条

有效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