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

个人乘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和车辆使用说明,掌握并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