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第四章 上路通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和存储运营信息,并报送交通部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