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第四章 上路通行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在其他行政区域已经或者正在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申请在本市开展类似创新应用活动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可以结合异地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条件和结果简化确认程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