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本市鼓励和支持住宅产业现代化,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民用建筑节能水平。鼓励和扶持太阳能、空气能、水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余热废热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节能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新建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其面积可以按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