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第二十八条有效实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改善门窗、屋面、遮阳和外墙等保温隔热性能,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使用功能。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外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和光伏发电。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