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海钓活动的钓区、钓位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设置。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组织巡查等方式加强辖区内的钓位管理。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