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及其配套设施用地范围内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