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二条有效法规草案一般由提案人组织起草。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成立由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参加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小组,组织对有关法规的起草。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