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动法治岳阳建设。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