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研发和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市统计部门建立健全高价值专利和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指标统计监测与发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和专利密集型产业的统计监测与分析研判。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