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