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紧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桥涵未在规定时间补办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