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及县(市)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推动施工图全流程在线审查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结果电子文书互认,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电子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