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一条有效为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进行视察活动,提高视察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