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立法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体现地方特色,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