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