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制定防火、防汛、防雷、防震等各类应急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文物安全。

发生危及宝塔山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