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