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涉及枸杞产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枸杞废弃枝叶及加工废料等的综合循环利用。

鼓励发展枸杞林下经济,支持林下养殖种植,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